無可否認,設計是藝術,但首先我們要明白的是廣告設計的藝術跟專業術語上的藝術并不一樣,廣告設計的藝術是一種準確實現并契合廣告溝通的表現方法,而不是藝術作品的藝術,作為設計師,必須要把握這一點。
但現在很多設計師就陷于了這樣一個誤區,設計的作品美侖美奐,但就是打動不了消費者。
那么廣告設計如何實現市場與藝術的和諧呢?筆者認為,必須把握三點:
一、設計師首先必須從營銷的角度出發構思立意;
二、站在消費者角度思考并尋找創意的元素;
三、先求表現的形象,再求藝術的抽象,實現高度的融合。
說的直白和通俗一點,筆者認為,廣告設計必須做到:看得懂、打得動、行得通、收得攏、記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