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注冊原則表現出了以下幾方面的優越性:
第一,通過注冊取得商標專用權,便于國家商標管理部門全面了解和掌握全國的商標注冊和使用情況,便于向新的商標使用人提供信息,便于審查中拒絕同已注冊的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再進入商標注冊簿,使注冊商標的權利能夠保持穩定。
第二,可以促使商標所有人及時注冊,提高商標管理效率。
第三,商標注冊具有簡便和快速等特點。
第四,便于增強商標所有人對商標專用權的安全感。
正是由于注冊原則相對于使用原則具有的優越性,目前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采用注冊原則,僅有美國等少數幾個國家仍在采用使用原則。